|
生育第二个子女及再生育子女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1、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书面申请,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2、提交夫妇双方及子女合影4张、户籍证明(再婚夫妇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复印件3份)等资料;3、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4、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审核把关;5、分村(居)委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6、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办证。 |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夫妻双方及子女合影4张;户籍证明(再婚夫妇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复印件3份)等 |
30个工作日 |
鄂价费字(2003)201号,每证10元 |
县人口计生局 |
|
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1、每年分四个季度报表(上报四种国表);2、每月报表出生、节育情况报表;3、由乡镇计生办输入计算机后,自动生成各种报表,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计生局规统股;4、县人口计生局汇总后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上级计生主管部门。 |
四种国表:自然变动表、分孩次长效节育报表、节育报表、农村纯女户报表。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县人口计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