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
审批依据
办事程序
申报资料
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地点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登记
《湖北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8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到宗教事务局领取《申请登记表》填写上报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文件及申请书;该场所的相关资料证书;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即办
不收费
民族宗教事务局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拆建、改建或新建建筑物
湖北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11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局面申请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
第12条
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
第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