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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使用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在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湖北省卫星在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令) |
单位或个人需要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单位或个人申请,乡镇广电网络营业部开具证明,办理《湖北省接收境内节目许可证》,到指定地点购买、安装使用。 |
1、申请报告 2、《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申请表; 3、工商营业执照。 |
即办 |
不收费 |
网络营业部、县广电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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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线路挂接收听、收看设备许可;敷设、附接电力、通讯线路许可 |
专用线路挂接收听、收看设备许可;敷设、附接电力、通讯线路许可 |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收听、收视设备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
(一)、申请报告(二)、《广播电视专用线路挂接收听、收看设备许可》申领表;(三)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四)办公场地证明;(五)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
即办 |
不收费 |
广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