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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许 可 事 项 |
设 定 依 据 |
办事程序 |
申 报 资 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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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 |
《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8条(省政府52号令) |
1、受理;
2、审核成本;
3、市场调查;
4、下发文件。 |
1、请示;
2、有关文件依据;
3、有关定调收费(价格)的成本情况。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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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和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补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核和审验 |
物价、财政联合 |
1、审查收费收支情况;
2、下达年审结论,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落实整改意见。 |
1、收费许可证副本;
2、全年收费帐单;
3、收费票据。 |
5人工作日 |
鄂价费字〔1992〕254号
收费总额3‰—5‰ |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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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服务价(收费)监审及审验 |
《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12条(省政府108号令) |
1、审查收费收支情况;
2、下达年审结论,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落实整改意见。 |
1、收费许可证副本;
2、全年收费帐单;
3、收费票据。 |
5个工作日 |
鄂价轻字〔1997〕60号
收费总额的5‰ |
物价局 |